(一)全國各地新建、改擴建的公辦、民辦養老機構; (二)運營過程中遇到發展瓶頸、經營困境的養老機構; (三)計劃投身養老產業的投資方,包括個人投資或投資實體,如保險公司、地產公司、銀行、醫療機構、酒店、學校、企業等;